专业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建设需要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,面向基层、具有一定文化素养和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高技能、应用型人才。
具有高中学历(含同等学力)及以上学历者。
本专业面向社会招收在职学习的学生,参加专科专业的学习者须具有高中、职高、中专、技校以上学历者。
山东广播电视大学,济南广播电视大学,青岛广播电视大学,淄博广播电视大学,枣庄广播电视大学,东营广播电视大学,烟台广播电视大学,潍坊广播电视大学,济宁广播电视大学,泰安广播电视大学,威海广播电视大学,日照广播电视大学,莱芜广播电视大学,临沂广播电视大学,德州广播电视大学,聊城广播电视大学,滨州广播电视大学,菏泽广播电视大学
在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。在县级以上政府的民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;从事乡镇民政办公室管理工作;从事城镇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;从事县(或市)以上民政部门以及民间组织中介机构管理工作;从事婚姻服务中介机构、收养登记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;从事婚姻管理、收养登记管理、行政区划管理工作;从事地名管理、社团管理工作;从事殡葬管理、收容遣送管理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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